近日,国家税务局发布通知,为了市民的安全,减少纳税人在办事大厅往返次造成的交叉感染,自2月8日至2月29日,纳税人可在网上申请发票,并免费配送。
相关通知原文如下:
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
关于防疫期间推出发票“网上申请、免费配送”服务的通知
尊敬的纳税人:
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减少纳税人往返办税服务大厅次数,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,广州市税务局决定从2月8日至2月29日(是否延长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)为纳税人申请领用发票或代开发票提供“网上申请、免费配送”服务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免费配送发票条件
已实名认证的纳税人,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等途径在线申请领用发票或代开发票,并选择邮政快递方式的,可享受免费配送服务。
二、免费配送发票种类
增值税专用发票、增值税普通发票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、通用机打发票、通用定额发票。
三、申请途径
(一)广东省电子税务局:http//www.etax-gd.gov.cn
(二)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:广东税务公众号、广州税务服务号、“粤税通”小程序。
四、网上申请流程
(一)领用发票:使用已登记的购票员账户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,在“我要办税—发票使用—发票领用”模块提交申请,在【是否选择邮政快递领取】选择“是”,快递公司选择“广州邮政”,点击“新增”录入可领用的发票等信息后,再点击“保存”;
(二)代开发票:以企业身份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,在“我要办税—发票使用—发票代开-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”模块进行相关信息录入,领取方式选择“邮政快递”;
(三)收取发票:收件人(申请时选择的收件人本人)应出示身份证,当场核对邮件中的发票,检查发票是否完好,内容是否准确。核对无误后,在收件单上签字交投递员。核对发现问题的,应当场将邮件退还投递员。
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
2020年2月7日
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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